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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第1期 刊出日期:2021-02-28 上一期    下一期
语言学研究(语言服务专栏 主持人:王立非)
从语言服务大国迈向语言服务强国——再论语言服务、语言服务学科、语言服务人才
王立非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3-11.   DOI: 10.12002/j.bisu.315
摘要( )   HTML( )     PDF(4879KB)( )

本文依据行业和学科的发展现状,对语言服务和语言服务学科进行定义,并提出3个观点:第一,我国已经成为语言服务大国,但还不是语言服务强国;第二,我国应加快建立语言服务学科,促进从语言服务大国到强国的转变;第三,高校应为建设语言服务强国培养更多合格的语言服务人才。

语言服务行业的本地化专业建设
崔启亮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12-24.   DOI: 10.12002/j.bisu.316
摘要( )   HTML( )     PDF(7031KB)( )

本地化融合了信息技术、翻译技能、项目管理与市场管理技术,是语言服务行业和语言服务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美发达国家的高校早在20多年前就开设了语言服务的本地化专业。本文首先全面分析了欧美高校本地化专业教育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我国高校本地化专业的培养目标、发展方向、课程设计和师资建设等核心问题,并对未来我国本地化专业的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

中外语言服务标准化现状分析及建议
蒙永业, 王校羽, 刘智洋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25-36.   DOI: 10.12002/j.bisu.317
摘要( )   HTML( )     PDF(6860KB)( )

通过从机构设置、已发布标准、在编标准角度对国内外语言服务标准化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本研究发现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具有以下特点:(1)涉及范围广,管理统一;(2)体系比较完善;(3)标准制定流程严谨,定期复审并更新;(4)标准的考核指标细化程度高,可实施性强,可用于直接认证。本研究同时对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特征进行了归纳:(1)与国际对口的国内机构未能和行业紧密结合;(2)集中于满足一些语言服务基本活动的基础要求;(3)标准制定流于形式,缺少更新;(4)标准中设立的指标项目少,缺乏评估依据,可实施性不高,难以用于认证。据此,本文建议:(1)遵循“先易后难、急用先行”原则制定标准,定期更新;(2)参照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做好规划,构建完善标准化体系;(3)在制定中国语言服务标准时,增加可评估的量化指标项目;(4)成立对口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事务。

外语教育与人才培养
新时代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路径探究
王新博, 董昊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37-49.   DOI: 10.12002/j.bisu.318
摘要( )   HTML( )     PDF(6369KB)( )

涉外法律服务任务的性质决定了涉外法律人才是“双科二位一体”型人才,即“精外语(主要是英语)、通专业”的复合交叉(交融)型人才,娴熟的法律和英语应用能力是其基础内核特征。本文认为,高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在本科阶段应以“法律英语”为切入点,从夯实根基入手。针对通法型、涉法型、护法型等不同规格的涉外法律人才,应以法律英语教学为核心,实行专业错位培养、“双学位”合力培养、微专业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路径,探索构建多层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翻译研究(法律英语翻译专栏 主持人:张法连)
多维语境顺应与法律文本翻译
钟玲俐, 张法连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50-66.   DOI: 10.12002/j.bisu.319
摘要( )   HTML( )     PDF(9950KB)( )

法律文本翻译是一种极其复杂的跨语言、跨文化、跨法系的交际活动,此过程始终贯穿着参与者对社会、文化、认知等因素的选择、顺应与互动。本研究在综观前人语境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文本翻译的多维语境顺应论,并较为详细地探讨了该理论框架在法律文本翻译中的具体运用。多维语境顺应论认为,法律文本翻译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全球化背景下译者的适应性选择。译者必须能动地顺应语言语境、文化语境以及语言使用者、物理世界、心理世界和社交世界等和语言选择相关的全部要素,在动态的翻译过程中选择最佳的译入语,才能有效地再现原文的语义内涵和法律文化信息,实现原文和译文在语言功能和法律功能上的双重对等。本研究表明,多维语境顺应论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提供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同时对法律文本翻译质量评估及翻译实践同样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顺应论视角下立法文本汉英翻译策略探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北大法宝英译本为例
胡朝丽, 刘治妤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67-79.   DOI: 10.12002/j.bisu.320
摘要( )   HTML( )     PDF(7660KB)( )

立法文本为人们设定了社会行为标准,同时也规定了判定违法行为的依据。作为众多法律文本中的规范性文本,立法文本具有显著的社会规范功能。立法文本中的语言属于严密的法律语言体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正式性、规范性、逻辑性和严谨性。在众多法律文本的翻译中,立法文本的翻译具有普遍的学术研究价值。 本文以顺应论及顺应论翻译观为理论指导,选取与公民权益息息相关并具有较高学术参考价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北大法宝英译本为语料,通过例证分析与翻译批评的方法,在顺应论翻译观的理论指导下,探讨立法文本汉英翻译“形式顺应意义”“局部顺应整体”“选择顺应意图”三大顺应性策略在翻译过程中的具体适用,以期为法律文本尤其是立法文本的翻译提供些许借鉴。

学术前沿与动态
话语功能与相关语法形式研究的历史脉络
邱德君, 陈前瑞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80-95.   DOI: 10.12002/j.bisu.321
摘要( )   HTML( )     PDF(9613KB)( )

以20世纪90年代为界,话语功能和相关语法形式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通过对以往研究的回顾和分析,本文梳理出了相关理论问题的历史脉络:(1)话语功能的核心概念从前景和背景过渡到事件主线和非事件主线,比较概念的意识更加清晰;(2)学界逐步意识到话语功能的二分或多分并非导致循环论证的根本原因;(3)研究者逐步认识到话语功能与语法形式之间并非一一对应,它们的关系具有多样性;(4)对于话语功能与小句地位的关系,研究者从决定论转向非决定论,逐渐发现分布在从属小句和首位小句的事件并不限于表达背景信息,因此小句地位不能直接决定话语功能。回顾以往研究,我们应该认识到,加强汉语话语功能与语法形式对应关系的历时演变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加的夫语法的发展历程及研究范式
向大军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96-109.   DOI: 10.12002/j.bisu.322
摘要( )   HTML( )     PDF(8309KB)( )

加的夫语法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一种重要模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开始关注加的夫语法及其应用研究。在对相关文献进行仔细研读的基础上,本文尝试对加的夫语法的发展历程及研究范式作系统的梳理。研究发现:(1)加的夫语法的发展历程可分为3个主要阶段——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和成熟阶段;(2)加的夫语法的研究范式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意义与形式的双向性、个体认知与社会互动的融合性以及理论生成与语篇描写的统一性。

书评
《概念转喻:方法、理论和描写问题》评介
杜凤娇, 刘志远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1 (1): 110-120.   DOI: 10.12002/j.bisu.323
摘要( )   HTML( )     PDF(7185KB)( )

由Olga Blanco-Carrión、Antonio Barcelona、Rossella Pannain共同主编的《概念转喻:方法、理论和描写问题》围绕转喻数据库的建立,对转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首先介绍该论著的三部分内容,即转喻数据库的设计和实施问题、转喻的一些基本属性特征研究和语言中转喻的普遍性,然后总结该书在转喻研究方法和转喻理论研究方面为推进转喻研究所做的主要工作和贡献。该论著是转喻研究的最新成果,不仅提出了对转喻进行系统研究的方法,也为转喻理论研究指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论题,值得学界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