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期刊审校编辑出版过程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证期刊作者在投稿时不会侵犯他人正当的著作权益,同时保护期刊作者和期刊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拟将或已将学术文章投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的作者、期刊编委会、主编和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
一、期刊作者需要履行的义务
1.保证所投稿件在学术方面的原创性:全体作者须郑重承诺该论文为原始论文,文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从来没有以任何形式在其它任何刊物上发表过,不存在任何剽窃、抄袭他人的行为。
2.保证所投稿件不存在重复投稿问题。
3.保证所投稿件不包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
4.保证所投稿件无著作权争议,具体包括:
(1)所投稿件应征得所有著作权人的签名同意;
(2)所有作者均参与了稿件的实际创作,所有参与稿件实际创作的人员均在署名上得到了体现;
(3)所有作者均对作者排名顺序无异议。
5.保证所投稿件不涉及保密问题。
6.所投稿件一旦在本刊发表,作者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签署的《著作权转让协议》自动生效,全体作者同意将该论文的版权自动转让给编辑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出版、多媒体出版、网络出版及以其他形式出版的权利。
二、期刊作者享有的权利
对在本刊正式发表的稿件,经编辑部书面同意,作者可以在下列情况下继续使用该论文:
(1)申请专利;
(2)学术报告和讲演;
(3)非商业性的学术交流;
(4)经本刊编辑部允许且书面授权的其他活动。
三、编辑部需要履行的义务
1.告知投稿作者在投稿系统注册,并确保所投稿件的著作权无争议。
2.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对于作者在文章中拟署笔名和假名的,应当予以尊重,但必须跟作者事先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3.编辑部在收到系统投稿时,应首先对稿件进行查重,通过技术手段检测相关稿件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概率。原则上,对于文字复制比高于10%的稿件,编辑部将作退稿处理。
4.对所接收的稿件内容在评审和编辑加工中进行严格审核,并告知作者确保文中的学术观点、引用、数据、图片、地图等均有合法来源。
5.责任编辑、学术编辑、外审专家、主编在对稿件进行处理、加工、评审过程中需要对所处理的稿件(含退稿)予以保密,不得将稿件中的学术观点、稿件内容泄露给与稿件评审、编辑加工无关的人员,更不得窃取稿件中的观点用于自己的研究。对由于工作疏漏或者故意泄露造成侵权后果的,出版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侵权责任。
6.尊重作者的修改权,未经作者同意,编辑部不得擅自修改作者的核心观点和数据。对于学术上或表达上存在缺陷确实需要进行必要修改的,或者对于重要观点和表达进行修改,编辑部应该尽量与作者进行协商,稿件(通常为定稿前的清样)通常需要经过作者通读并确认后才能发表。
7.尊重审稿专家对稿件的修改建议权。
四、编辑部享有的权益
1.为了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和正常的出版秩序,编辑部发现作者所投稿件中有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及条款一中的行为及问题时,有权对稿件进行退稿处理,有权在教育科研领域内以及兄弟期刊范围内对该论文以及相关作者进行实名通告批评,有权通知有关单位对主要作者进行严肃的行政处罚。
2.对署名有疑问的稿件,编辑部有权要求作者出具单位证明,以确保该稿件的著作权无疑异。
3.编辑部有权对学术上或表达上存在缺陷的稿件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部告知作者后作者拒绝修改的,编辑部有权退稿。
4.对于作者拒绝按照审稿专家的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的稿件,编辑部有权退稿。
5.对于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本刊享有汇编权、翻译权、电子出版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转让权等权益,具体参照作者与本刊签定的《著作权转让协议》。
五、编辑部与作者共同的义务
1.作者的文章在本刊发表后,若发现所发表文章被侵权或抄袭,应及时与编辑部联系,编辑部将与被侵权作者一起应对侵权行为,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共同维护作者和编辑部的正当权益。
2.对于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纸媒、网络等冒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名义所进行的约稿、组稿和征稿等侵害本刊权益的行为,本刊将及时发表声明,澄清有关事实,对侵权行为予以谴责,必要时会联系本校法务顾问,追究有关侵权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六、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编辑部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