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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基本位移方式动词的显赫性及英译策略分析
姜淑珍, 黎昌抱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8 (1): 65-78.
DOI: 10.12002/j.bisu.123
从位移方式表达的精细度和方式动词库存量来判断,汉语位移事件的方式凸显度较低。但是,与低方式凸显语言常常不编码位移方式不同,汉语语篇大量使用基本方式动词,这类词能产性强、语义涵盖面广。本文以《鹿鼎记》及其英译本为封闭语料,调查该书中基本方式动词“爬”的使用情况及英译策略,并进一步与英汉及英巴翻译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统计数据表明,汉英译者大量使用补偿和增强策略,使位移方式表达更加细致,以迎合译入语高方式凸显的语篇风格。这与英汉翻译多采用部分和补偿策略,以及动词框架语译者在翻译英文语篇时多采用省略和部分策略形成鲜明对比。译者翻译方式动词时采用何种策略主要取决于译出语和译入语之间方式凸显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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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后的陪审员》看司法与民意的关系
郝燕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8 (1): 97-106.
DOI: 10.12002/j.bisu.128
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始终是媒体出现后一个难解的问题,司法的形式理性与充满激情的民意之间充满着张力和冲突。《最后的陪审员》采取虚构情节与历史事实杂糅的方法描述了发生在当代美国一个县城的司法与民意互动过程:既有群众意见的反映,亦有被贴上民意标签的媒体运作,更有陪审团——这个源自群众、代表民意的直接司法介入者。开放性的司法程序将民意因素容纳,以一幅多角色、多场域互动的生动场面为读者展示了民意融入司法的过程。但过度的开放、不设防的司法程序,以及充满激情、欠缺理性的民意侵入,也为司法环节中的多数人暴政留下间隙。本文以该小说为切入点,分析民意与司法互动的优劣之处,提出民意既要有充分的表达空间及纳入司法的有效载体,又要与司法保持距离,司法也应注重制度防御,方能实现两者的有效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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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外语教育规划的思考:以越南国家外语纲要为参考
滕延江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8 (1): 107-119.
DOI: 10.12002/j.bisu.132
经济全球化促使跨国交流变得更为便捷、频繁。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特别是外语备受各方重视,部分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外语教育,将其纳入国家战略规划。针对外语教育规划,中国学者也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一些重要研究成果,在部分层面达成了共识。然而,外语教育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兼顾多方利益,统筹考虑。本文以越南的《国家外语纲要2020》为例,讨论其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及举措,并指出其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认为越南国家外语纲要对我国外语教育规划有重要启示。同时,本文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外语教育规划中需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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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句法研究新图景——评Waltraud Paul教授的《汉语句法新视角》
杨烈祥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8 (1): 120-128.
DOI: 10.12002/j.bisu.140
汉语是孤立型语言,同时又存在诸多不属于该语言类型的语法现象,如何对汉语表面特殊的语法现象作出合理解释,在类型学和跨语言比较等语言学研究中都有重要意义。Waltraud Paul教授的《汉语句法新视角》以生成语法为理论基础,以基本句法结构、语序和语类等诸多具有争议的语法现象为研究对象,解构了类型概括,对相关语言事实作了细致观察和精确描写,并作出合理解释。本书作者指出,汉语在三千多年的历时发展中一直是SVO语序,汉语中的前置介词、后置介词和形容词都是独立语类,汉语话题可以表达已知信息和新信息,句末语气词属于C中心语。本书作者最后指出,依据语序类型而得出的跨类和谐语序本质上是基于统计性的语序概括,因而不是普遍语法的组成部分。本书加深了对汉语语法的理解,证明了汉语与其它语言一样并存普遍性和特殊性,对推动世界范围的汉语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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