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间性是指在多个参与者之间分享情感、感知、思维和语言等方面的经验内容。语言根植于我们的身体,但更重要的是它还根植于社会和主体间性。本文指出,在解释语义的认知基础时,认知语言学奉行的是个体化的原则,涉身性和主体间性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借助现象学的观点。Zlatev提出涉身主体间性的概念,把涉身性和主体间性有机地融合起来,作为同一现象两个互补的方面。根据这一观点,说话人与听话人共同进行“认知协调”,在语言交际中,说话人邀请听话人参与语言表达所引起的推理,改变听话人的认知系统,从而相应地调整双方的共同基础。正常的语言使用不仅具有信息功能,还具有“论证性”功能,说话者可以通过语言影响他人的思维、态度、立场以及即时的行为等。批评认知语言学的研究体现主体间性,因为它关注的是言语使用及其所引起的相关联的概念结构,以及这些概念结构在话语语境中所承担的意识形态或合法化的功能,即通过语言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立场、观点、看法以及人们对某一意识形态或观点的接受程度。批评认知语言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认知语言学忽视社会性与主体间性的缺陷,是认知语言学“社会转向”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