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语言服务标准化现状分析及建议
Current Developments in Chinese and International Language Services: Standardization and Suggestions
责任编辑: 刘继安
收稿日期: 2019-09-30 网络出版日期: 2021-02-28
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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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d: 2019-09-30 Online: 2021-02-28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蒙永业,博士,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语言服务研究所所长,067000,研究方向:语言服务、标准国际化。电子邮箱:
王校羽,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院长,067000,研究方向:语言学与外语教学、跨文化交际。电子邮箱:
刘智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100191,研究方向:标准化、语言服务标准。电子邮箱:
通过从机构设置、已发布标准、在编标准角度对国内外语言服务标准化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本研究发现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具有以下特点:(1)涉及范围广,管理统一;(2)体系比较完善;(3)标准制定流程严谨,定期复审并更新;(4)标准的考核指标细化程度高,可实施性强,可用于直接认证。本研究同时对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特征进行了归纳:(1)与国际对口的国内机构未能和行业紧密结合;(2)集中于满足一些语言服务基本活动的基础要求;(3)标准制定流于形式,缺少更新;(4)标准中设立的指标项目少,缺乏评估依据,可实施性不高,难以用于认证。据此,本文建议:(1)遵循“先易后难、急用先行”原则制定标准,定期更新;(2)参照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做好规划,构建完善标准化体系;(3)在制定中国语言服务标准时,增加可评估的量化指标项目;(4)成立对口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事务。
关键词:
This paper provid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developments in China and abroad in terms of language-service standardization from such perspectives as organizational settings, issued standards, and developing standards. International language-service standardization systems include the following features: (1) wide involvement, unified management; (2) relatively comprehensive system; (3) rigorous standard development procedure and regular review; and (4) detailed examination indicators, high enforceability, and direct certification availability. The feature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service standardization system are summarized in this study as follows: (1) the standardization body is not run for the language-service sector; (2) the existing language service standards focus on some bottom-line requirements for basic activities; (3) standards are developed in formalistic ways and are seldom updated; and (4) the indicators for assessment and the bases of assessments are absent and/or difficult for implementation and certification. Based on the above finding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are indicated: (1) to develop and regularly review standards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2) to create a well-planned and comprehensive standardization system; (3) to include more measurable indicators in Chinese standards; and (4) to establish a corresponding standards body to participate actively in international language service standardization activities.
Keywords:
引用本文
蒙永业, 王校羽, 刘智洋.
Meng Yongye, Wang Xiaoyu, Liu Zhiyang.
引言
2017年11月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全国各行各业均将标准化工作作为推动本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作为中国语言服务行业标准化归口单位,中国翻译协会高度重视语言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王立非等(2020)提出应进行应急语言服务标准化等方面的研究。本研究将分析和总结语言服务领域中的国际标准体系,并与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化工作现状进行对比,拟提出以下建议:我国语言服务行业标准应加强基础性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研发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促进我国语言服务行业和人才培养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一、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发展现状分析
1. 发展现状
国际标准化组织语言与术语技术委员会(ISO/TC 37)成立于1947年,负责术语、笔译、口译及其他语言活动相关的标准化工作,下辖5个分委员会(见表1)。截至2021年1月,ISO/TC 37共有35个成员国、26个观察国,发布了70项标准,在编31项标准。
表1 ISO/TC 37各分委员会名称及语言服务标准发布与编制统计
分委员会 | 分委员会名称 | 已发布标准 | 在编标准 |
---|---|---|---|
ISO/TC 37/SC 1 | 原则与方法 | 6 | 1 |
ISO/TC 37/SC 2 | 术语工作流程与语言编码 | 14 | 3 |
ISO/TC 37/SC 3 | 术语资源管理 | 6 | 6 |
ISO/TC 37/SC 4 | 语言资源管理 | 27 | 15 |
ISO/TC 37/SC 5 | 笔译、口译及相关技术 | 17 | 6 |
注: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月。
中国翻译协会(2016)对“语言服务”的定义涵盖范围较广,所涉及的口笔译、本地化、翻译技术标准化工作与ISO/TC 37/SC 5(笔译、口译及相关技术分委员会)比较接近,因此,本文主要研究ISO/TC 37/SC 5的标准化体系。
表2 ISO/TC 37/SC 5分委员会已发布的语言服务标准统计
标准编号与名称 | 阶段 | 主要内容 |
---|---|---|
ISO 2603:2016 同声传译—固定同传室—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新、旧建筑中为同声传译搭建和改造的固定同传室所应达到的要求、条件及相关推荐条件 |
ISO 4043:2016 同声传译—移动同传室—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移动型/可移动同传室的建造要求,并出具相关建议 |
ISO/TS 11669:2012 笔译项目—通用指南 | 已复审 | 为笔译项目所有阶段提供通用指南 |
ISO 13611:2014 口译—社区口译指南 | 已出版 | 为口语与手语沟通过程中所需要的社区口译确立准则与建议 |
ISO 17100:2015 笔译服务—笔译服务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了按照客户需求明细与适用规范要求交付优质笔译服务所需的核心过程、资源及其他必要条件 |
ISO 17100:2015/Amd 1:2017 笔译服务—笔译服务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了按照客户需求明细与适用规范要求交付优质笔译服务所需的核心过程、资源及其他必要条件 |
ISO 18587:2017 笔译服务—机器翻译译后编辑—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机器翻译输出结果进行全人工译后编辑的过程要求,明确从事译后编辑的人员能力要求 |
ISO 18841:2018 口译服务—通用要求与建议 | 已出版 | 规定口译服务的基本要求,并提供良好的实践操作建议 |
ISO 20108:2017 同声传译—声音与图像输入的质量与传输—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同声传译设备的声像输入与传输质量技术要求 |
ISO 20109:2016 同声传译—设备—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同声传译设备的技术要求 |
ISO 20228:2019 口译服务—法律口译—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口语与手语交流沟通所需法律口译的专业要求,并提供相关建议 |
ISO 20539:2019 笔译、口译与相关技术—术语 | 已复审 | 为笔译、口译与相关技术标准提供术语 |
ISO 20771:2020 法律笔译—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了直接影响法律笔译服务质量与交付的法律笔译员、双语审校员与单语审校员的资质与能力;最佳翻译实践和翻译流程 |
ISO 21720:2017 XLIFFXML本地化交换文件格式 | 已出版 | 用于标注文件或文档内需要在本地化过程中进行处理的部分内容 |
ISO/CD 21998:2020 口译服务—医疗口译—要求与建议 | 已出版 | 规定口语、手语沟通时医疗口译的要求与建议 |
ISO 22259:2019 会议系统—设备—要求 | 已出版 | 规定典型会议系统、组成部件、必需附属设备及其应用环境的具体要求 |
ISO/PAS 24019:2020 同声传译交付平台—要求与建议 | 已复审 | 规定同声传译平台的要求与建议,是公共可用规范(PAS),正在按程序升级为国际标准(IS) |
注: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月。“已复审”指已出版标准通过了每隔5年进行一次的复审。
表2显示,截至2021年1月,ISO/TC 37/SC 5分委员会已发布语言服务标准16项(表中ISO 17100:2015/Amd 1:2017为修正案),这些标准主要涉及同传设备、口译、笔译、机器翻译和术语五大领域。
表3 ISO/TC 37/SC 5分委员会在编的语言服务标准统计
标准编号与名称 | 阶段 | 主要内容 |
---|---|---|
ISO/DIS 23155 口译服务—会议口译—要求与建议 | 初稿投票 | |
ISO/DIS 24019 同声传译交付平台—要求与建议 | 初稿投票 | 现有可用规范正在修订中,终稿获批后将替代ISO/PAS 24019:2020 |
ISO/AWI 5060 笔译服务—译文评估—通用指南 | 注册为委员会工作项目 | |
ISO/AWI 13611 口译—社区口译指南 | 注册为委员会工作项目 | 现有标准正在修订中,终稿获批后将替代ISO 13611:2014 |
ISO/AWI 11669 笔译项目—通用指南 | 新项目获批 | 现有技术规范正在修订中,终稿获批后将替代ISO/TS 11669:2012 |
ISO/AWI 20539 笔译、口译与相关技术—术语 | 新项目获批 | 现有标准正在修订中,终稿获批后将替代ISO 20539:2019 |
注:本表数据截至2021年1月。笔者在
表3显示,截至2021年1月,ISO/TC 37/SC 5分委员会在编语言服务标准2项(其中1项处于初稿投票阶段,1项刚注册为委员会工作项目),修订标准4项,说明该分委员会各项标准工作正在有层次、有梯度、分阶段地有序开展。在编或修订的6项标准涉及术语、设备、项目管理等通用基础标准以及笔译译文评估等服务保障标准。
2. 特点分析
通过以上统计可以看出,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涉及范围广,管理统一。从表2可以看出,ISO/TC 37涉及更为广泛的语言服务范畴,涵盖5个方面的内容。ISO国家成员体通常设置相应机构与ISO技术委员会进行对口,如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 F43技术委员会除下辖5个分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领域标准外,还单设2个分委员会与ISO相关技术委员会直接对口,并且针对ISO/TC 37下属的5个分技术委员会分别设置5个技术咨询组进行对口。
第三,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制定流程严谨,并定期进行复审和更新。ISO标准工作项目以市场为主导,建立在利益相关方自愿参与的基础之上。ISO标准全部由相应的技术委员会(TC)负责制定和更新。TC标准工作项目通常由作为P成员(参与成员)的某个国家标准化机构提出,提案经该TC讨论审查后,由该TC中的所有成员投票表决。如获批,新项目将进入标准编写阶段(即注册为工作计划)。所编写的工作草案在通过评论阶段后注册成为技术委员会草案,进行投票与研究,获批后成为国际标准草案。国际标准草案在注册后需经过为期12周的投票表决,获批后注册为国际标准终稿。国际标准终稿需再经过为期8周的投票表决,获批后才能进入出版程序。所有已出版的国际标准5年内需复审一次。
第四,国际语言服务标准考核指标非常细化,可实施性高,可直接用于认证。国际语言服务标准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用于企业认证,将通过认证的企业与没有明确承诺质量与良好业务实践的企业区分开来。ISO 17100涉及127项指标,通过落实一项项标准指标,帮助公司进一步规范、监控以及改善其内部工作程序,迅速应对所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通过确立明确的职责,公司可以实现运营合理化,并简化工作流程。对标准的遵守也可以作为营销工具,使公司呈现质量导向形象,强化其市场地位。同时,向标准看齐并落实标准将帮助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确立更规范的合约程序。明确的程序也可以促进新员工的培训与融入。
二、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发展现状分析
1. 发展现状
中国语言服务行业形成规模较晚,行业内制定标准的活动大致从21世纪初才开始。《中国语言服务行业发展规划(2017-2021)》将标准规范的制定作为行业新发展的基础支撑之一,提出应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化机制,不断制定、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切实提高行业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从加强语言服务标准领域的国际合作、建立比较完备的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以及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3个方面促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截至2021年1月,由中国翻译协会牵头组织制定的标准共有19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语言服务行业规范12项,团体标准4项;目前在编国家标准2项,团体标准1项,语言服务行业规范1项(详见表4)。
表4 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建设现状分析
标准编号与名称 | 阶段 | 主要内容 |
---|---|---|
GB/T 19682—2005 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 | 已出版国家标准 | 规定了翻译服务译文质量的基本要求(忠实原文、术语统一、行文通顺)、特殊要求和检测方法等 |
GB/T 19363.2—2006 翻译服务规范第2部分:口译 | 已出版国家标准 | 确立口译服务方提供口译服务的流程及规范 |
GB/T 19363.1—2008 翻译服务规范第1部分:笔译(替代GB/T 19363.1—2003) | 已出版国家标准 | 规定了翻译服务中笔译服务的规范 |
ZYF 001—2011 本地化业务基本术语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对本地化业务相关的若干关键术语进行定义 |
ZYF 001—2013 本地化服务报价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明确规定本地化服务报价相关的任务与报价方式 |
ZYF 001—2014 本地化服务供应商选择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提供了供应商遴选时用于评估供应商的评估内容,给出了各项评估内容的详细调查表 |
ZYF 002—2014 笔译服务报价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规定了笔译服务报价的内容与方式 |
ZYF 003—2014 口译服务报价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规定了口译服务报价的内容与方式 |
ZYF 001—2016 本地化翻译质量和排版质量评估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确定了本地化翻译和排版的错误类型和级别,规定了各错误类别和级别对整体质量影响的权重 |
T/TAC 1—2016 翻译服务笔译服务要求 | 已发布团体标准 | 规定交付优质笔译服务所需的核心流程、资源及其他必要条件 |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基地(企业)认证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基地对各类实习生的培养内容与操作形式指南 |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兼职教师认证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明确高等院校翻译专业兼职教师资格的基本要求和推荐审核方法 |
T/TAC 2—2017 口笔译人员基本能力要求 | 已发布团体标准 | 规定了口笔译人员的基本能力要求及评估方法 |
ZFY 1—2017 翻译服务采购指南第1部分:笔译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明确了进行笔译服务采购时需要提供或了解的信息、需要制备的文件以及所需要的流程等,提供用于评估翻译服务供应商的参考要素和方法 |
T/TAC 3—2018/ISO 18841:2018 翻译服务口译服务要求 | 已发布团体标准 | 规定优质口译的通用服务要求 |
ZFY 1—2018 语料库通用技术规范 | 已发布团体标准 | 规定语料库的建设与加工、管理与维护、交易与共享 |
T/TAC 4—2019 翻译培训服务要求 | 已发布团体标准 | 规定针对翻译学习者的翻译培训服务及其涵盖的机构、师资、课程和实训方面的要求 |
ZYF 11—2019 翻译服务采购指南第2部分:口译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明确了进行口译服务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和内容、客户与口译服务提供方沟通的要求、影响口译质量和评价的因素以及口译服务合同要素等 |
ZYF 012—2019 译员职业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 | 已发布行业规范 | 规定了在中国境内执业的职业译员在从事翻译工作时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基本行为规范以及译前、译中、译后行为规范 |
口笔译服务计价指南 | 在编团体标准 | |
中国司法翻译服务规范建构 | 在编行业规范 | |
翻译服务机器翻译输出的译后编辑要求 | 在编国家标准 | |
双语平行语料加工服务基本要求 | 在编国家标准 |
注: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月。笔者在内刊《译课》(
表4显示,我国语言服务标准涉及行业术语、报价、MTI实践教师/基地认证、供应商选择、质量评估、服务要求、口笔译人员基本能力要求、采购要求、语料库技术规范等。总体上看,由于我国缺少对语言服务通用基础内容的研究,中长期规划尚未制定,因此现有标准比较分散,尚未形成体系。
2. 特点分析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现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与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口的国内机构未能与行业紧密结合。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设SAC/TC 62全国术语与语言内容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口ISO/TC 37在中国开展标准化工作,重点关注术语标准化。从2009年起,ISO/TC 37秘书处迁至中国,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但由于体制机制不同、与国内语言服务行业未能紧密结合、缺乏与国际语言服务标准接轨机制等原因,国内语言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一直比较分散,不成体系。2019年,SAC/TC 62换届选举,新成立口笔译及相关分技术委员会,开始组织编制语言服务行业的国家标准,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第二,语言服务标准化工作仅聚焦于语言服务基本活动中的基础要求。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已制定的语言服务标准只涵盖行业活动中的一些基本方面(如术语、服务报价、供应商选择等),部分涉及服务规范(笔译服务规范、口译服务规范),初步涉及语言服务细分领域标准(司法翻译)。在语言服务保障标准方面,虽然制定了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GB/T 19682—2005),但该标准缺乏量化指标,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对优质翻译服务的提供形成有效保障。另外,我国语言服务标准目前有国家标准、行业服务规范、团体标准3个层级,容易造成混淆。
第三,语言服务标准制定流于形式,缺少更新。我国现行3项语言服务国家标准均制定于10年前,除了GB/T 19363.1在2003年发布第1版后于2008年再次修订之外,其他标准均未更新。10多年来,语言服务行业技术发展迅速,但相关国家标准均没有合理更新修订,无法适应当前市场需求。
第四,标准指标项目和内容质量标准指标偏少,缺乏明确的指标与参数,格式和形式指标较多,且缺乏评估依据,可实施性不高,难以用于认证。以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GB/T 19682—2005)为例,该标准设定的“忠实原文、术语统一、行文通顺”3条基本要求缺乏评估指标,而在数字表达、专用名词、计量单位、符号、缩写词、译文编排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则对译文质量评估影响不大,实施该标准对提供优质翻译服务的保障作用不大,企业难以应用实施,更无法用于企业认证。
三、对我国语言服务标准研制的建议
针对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化建设,本文提出以下4点建议。
第一,遵循“先易后难、急用先行、适度领先”的原则制定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并对标准进行定期更新。对于国际现有标准,可结合我国国情,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作为我国标准;对于国际没有、我国急需的标准,组织各方力量快速、科学地制定与颁布,努力进入国际标准化舞台,引领国际语言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笔者建议,我国可等同采用ISO语言服务标准为我国国家标准,组织专家积极参与语言服务国际标准的编写工作,并定期更新和修订相关标准及其技术要求。
第二,参照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做好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规划,构建完善的中国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涵盖语言服务通用基础标准、语言服务提供标准、语言服务保障标准以及语言服务细分领域标准。我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国,可通过翻译法等效采用、修改采用现有国际标准为中国标准,或更新国内不符合市场需求的现有标准,快速构建与国际标准化体系接轨的中国语言服务标准体系。截至2021年1月,我国已经将ISO笔译服务要求、口译服务要求标准等同采用为中国译协标准,将ISO机器翻译译后编辑服务要求等同采用为国家标准,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第三,制定中国语言服务标准时减少定性规定,增加可评估的量化指标项目,让自愿采用标准或通过标准认证的语言服务企业具备竞争优势。ISO在其官网上明确提出,国际标准就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工具。目前,国内翻译市场还不规范,国内标准体系不完善,也暂未采用现成的标准,导致屡屡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使语言服务企业有一套成熟的质量保证流程,但由于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标准认证,也很难取信于客户。通过标准认证来规范企业业务,使其稳定地满足或超过客户预期,给客户带来实质好处,同时企业也可获得更高的专业身份,从而形成良好的生态。
第四,对接ISO/TC 37各分委员会,在国内成立相应对口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活动。借助ISO/TC 37秘书处设在中国的各项便利,培养中国语言服务行业标准化意识,广泛宣传标准化工作对企业提质增效的诸多好处,在国内学界、业界逐步形成“学标准、用标准、定标准、国际化标准”的局面。
结语
通过对比分析语言服务领域中的国内外标准化发展现状,本文认为,我国语言服务标准化建设未来发展方向在于研究国际语言服务标准化体系,跟踪并采用行业通用的国际标准,逐步建立供需双方共同认可并遵循、与国际接轨的标准,进而通过我国语言服务行业各方共同努力,逐步实现主导、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目标。
参考文献
中国语言服务标准体系
[J/OL]. ,
应急语言服务的概念、研究现状与机制体制建设
[J]. ,
2016中国语言服务行业发展报告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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