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0, 42(2): 104-118 doi: 10.12002/j.bisu.278

青年学者论坛

论戴维森隐喻观中的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渊源

徐强,

西南民族大学哲学学院,400065

Metaphorical Meaning:Davidson and Wittgenstein

Xu Qiang,

School of Philosophy,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 Chengdu 400065, China

收稿日期: 2017-08-6   网络出版日期: 2020-04-15

基金资助: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论魏斯曼对‘中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阐释与发展”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FZXY004)

Received: 2017-08-6   Online: 2020-04-15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徐强,西南民族大学哲学学院,400065,研究方向:语言、音乐及艺术哲学。电子邮箱: kingkong19851003@163.com

摘要

本文以戴维森的《论隐喻的含意》以及维特根斯坦代表性哲学文本为研究对象,以文本分析为研究方法,考察戴维森隐喻观中的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渊源,发现戴维森隐喻观中的维特根斯坦思想渊源体现在四个方面:(1)戴维森对隐喻意义和隐喻使用的“划界”思想跟维特根斯坦对“可说”和“不可说”的“划界”观存在关联;(2)戴维森把隐喻意义的理解纳入隐喻使用范畴,这跟后期维特根斯坦语义思想一致;(3)戴维森对隐喻“认知意义”的批判跟维特根斯坦有关“感觉内部对应物”的批判都是“反心理主义”;(4)戴维森和维特根斯坦都认为理解隐喻的意义是一种哲学“洞见”。对隐喻意义的把握始终要基于隐喻的具体使用语境。

关键词: 隐喻 ; 隐喻意义 ; 隐喻使用 ; 戴维森 ; 维特根斯坦 ; 认知意义 ; 语言哲学

Abstract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Ludwig Wittgenstein’s influence on Donald Davidson’s thoughts in “What Metaphors Mean”. By analysing Davidson’s and Wittgenstein’s key philosophical writings, we argue that such influence can be generalised into four points: (1) there is a connection between Davidson’s division of metaphor’s meaning from its application and Wittgenstein’s demarcation of the “sayable” and “unsayable” in his Tractatus; (2) Davidson’s idea of categoris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meaning of metaphor into the realm of metaphor’s actual application is in accordance with Wittgenstein’s later views on semantics; (3) the essential argument behind Davidson’s refutation of the conception of metaphor’s “cognitive meaning” and Wittgenstein’s critique of “the inner-object conception of sensations” is “anti-mentalism”; and (4) both Davidson and Wittgenstein thought that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meaning of language (metaphor) can be regarded as an “insight” in philosophy. All in all, “metaphorical meaning” and “cognitive meaning” are empty concepts,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metaphor’s meaning should always be placed in the specific context where metaphor occurs.

Keywords: metaphor ; metaphorical meaning ; application of metaphor ; Davidson ; Wittgenstein ; cognitive meaning ; linguistic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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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徐强. 论戴维森隐喻观中的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渊源.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20, 42(2): 104-118. DOI:10.12002/j.bisu.278

Xu Qiang. Metaphorical Meaning:Davidson and Wittgenstein. JOURNAL OF 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2020, 42(2): 104-118. DOI:10.12002/j.bisu.278

引言

作为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家之一,唐纳德•戴维森的哲学在国内分析哲学界早已被引介和研究。然而,笔者考察后发现,目前在语言哲学方面学界对戴维森有关隐喻的观点重视不足。戴维森认为,隐喻既无“隐喻意义”,也无“认知意义”,我们对隐喻意义的理解需基于隐喻语言的具体使用。虽有少数相关学者涉及戴维森对隐喻的理解,但这种理解忽视了戴维森的出发点,尤其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启示。(①严苡丹注意到了戴维森隐喻理解的后期维特根斯坦视角。她引用了《哲学研究》(简称PI)第1节中有关“买五个红苹果”的例子。她误认为维特根斯坦在此提出了某种意义理论:“这里他(维特根斯坦)表述了一种新的语义理论模式,即意义的‘用法论’”(严苡丹,2010:165)。维特根斯坦从来就没有提出过某种理论,“意义的用法论”其实是对PI中某些观点的误读。维特根斯坦只是表明,当我们询问语词意义的时候,我们对语词意义的把握是通过语词在语言中的具体使用实现的,比如语言游戏。这种观点并不是理论。)笔者将通过文本研究,探索戴维森有关隐喻意义的使用观中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渊源。

一、戴维森有关隐喻意义的观点及分析

戴维森对隐喻意义的观点体现在1978年发表的《论隐喻的含意》(What Metaphors Mean,简称WMM)(②本文所使用的是1998年版中文译本。)中。他的理解包括:语言的意义是独立于语境的;只要不是独立于语境的有关语言任何方面的问题,都不是有关语言意义的问题,而是有关语言具体使用的问题;隐喻的解释是和语境关联的,因此不是意义的问题,而是使用的问题;因此,在隐喻话语中,除了本身字面意义之外不存在其他意义。戴维森指出,既然隐喻只有字面意义,那么它所具有的“认知意义”就必须从字面意思中得到表达和理解;有关隐喻的所有值得关注之处只能存在于语言的使用中,因而这不是一个认知内容的不可译问题——(正面推论)隐喻为模仿象似性服务,属于用来关注事物间象似性的众多修辞手法之一。据此,戴维森指出:“并没有设计隐喻的指令规划;并没有确定一个隐喻的‘含义’或‘述说的内容’的可资对照的手册;并没有对与不对口味的隐喻的检验办法。”(戴维森,1998a:843)众多有关隐喻的观点的核心错误在于,它们普遍认为,除了存在隐喻语言字面意义之外,还有“额外意义”。持这些观点的学者包括“像理查兹、恩普森和温特这样的文学批评家,从亚里士多德到麦克斯•布莱克的哲学家……以及从柏拉图到乌列尔•魏因赖希和乔治•莱考夫的语言学家”(戴维森,1998a:844)。

戴维森的意义理论是对其隐喻意义论证的准备。在“真值条件语义学”理论框架下,命题意义跟命题的逻辑真值有关,它不考虑命题具体出现的语境。戴维森的意义理论基于如下原理:“语义合成性原理”“原初解释”原理和“明晰性原理”。具体而言,一个整体(句法复合体)的意义要成为涵式,前提是它的组成(句法)部分以及这些部分所结合的方式具有意义(Kotzé,2001:283)。戴维森在《真理与意义》中指出,语义学的任务在于“根据对有限词汇和有限地加以阐明的一组规则的掌握,我们便有条件去造出并理解其潜在数量的任何语句”(戴维森,1998b:127)。戴维森认为,以往大部分哲学家和语言学家都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因此需要一种新的语义理论,即在《真理与意义》中提出的“真值条件语义学”。在这种语义学理论框架内,只要给定了语句的真值涵式,我们就可以解释“语义合成性原理”以及语言的能产性。“原初解释”原理源于蒯因的“原初翻译”理念(认识论角度)。戴维森在意义问题上是整体论者,他把句义确立为句子、人和语境之间的一种关系。“原初解释”以“从零开始”的角度来解释说话者的语言行为,因而不再依赖任何之前的知识——无论是说话者的信念,还是说话者所说的言语的意义。“明晰性原理”,用戴维森的术语表达,即“理性和解原理”。在理解过程中,当所说话语的对应事实和连贯性产生关联时,“明晰性原理”力求“最大化”意义和“最优化”的一致意见。

隐喻中的语言跟通常的语词间并不存在本质区别。隐喻是语言中的一种现象,归根到底还是由语言构成的。这里需区分两点:隐喻语言的意义和我们对隐喻语言意义的理解。隐喻语言的意义就是它的字面意义,而对隐喻语言意义的理解则需要具体语境的帮助,需要考察隐喻的具体使用,若不加区分,我们很容易混淆戴维森的本意。当他说隐喻不存在“隐喻意义”和“认知意义”时,他关注的是前者;当他说对隐喻意义的理解需要结合隐喻发生的具体语境时,他关注的是后者。戴维森对隐喻及其意义的论证并不矛盾。

二、国内外学界对戴维森隐喻观点回应总览以及戴维森的回应

在1978年芝加哥大学隐喻研讨会召开之后,戴维森的隐喻观在哲学家和语言学家中引起了激烈争论与反馈。笔者将这些回应梳理为三个方面:不满和反驳、支持与辩护以及中立。

首先,大部分对戴维森隐喻观点进行反驳的学者所采取的策略可总结为三点:其一,只将注意力集中于WMM,没有将其与戴维森的真值语义学理论相联系,如Black(1979)Novitz(1985);其二,从不同角度找出戴维森的具体论证,以及他所使用的具体隐喻的例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此来反驳戴维森,从而为自己所提出的隐喻理论的正当性进行辩护,包括Goodman(1979)Swanson(1978)Harries(1978);其三,承认隐喻存在“隐喻意义”和“认知内容”,例如Hesse(1987)从科学哲学角度提出了隐喻的“认知要求”观。最近的批评者是Scholz,他早期持有“格莱斯式隐喻理论”,后来由于受到了Goodman等人影响,逐渐转到了“外延主义甚至是唯名论”的立场(Scholz,1993:166~171)。

从1985年开始,陆续有学者接受并支持戴维森的隐喻观。绝大部分支持者采取了如下策略:反复阅读和分析WMM,以便运用该文中的论点来为戴维森的结论辩护,如Crosthwaite(1985);尝试从戴维森在20世纪60~80年代所发表的有关论文中找到辩护论据,如Rorty(1987)Moran(1989)Stern(1991)Kittay(1995);以及运用戴维森语言哲学的三原则来辩护,如Kotzé(2001)McGuire(2003/2004)。

对戴维森隐喻观点持中立态度的学者主要有Cohen(1978)Booth(1978)Davies(1983)以及Robinson(2011)。Cohen的目的是为了阐述他的“亲昵”隐喻观。和Cohen相同,Booth也只是为了表达他的隐喻“多重决定式”观点而提及了戴维森。Davies分析了Black和戴维森有关隐喻观点的不同之处,而Robinson也只关注了不同的隐喻理论。

国内有关研究可从哲学和语言学角度论述,有关立场分为三类:第一,对戴维森隐喻观点进行批判。张瑛(2014)认为戴维森的隐喻观点是“非认知主义”。和大部分国际学者类似,她也只关注WMM。第二,对戴维森隐喻观点的正当性予以辩护。严苡丹(2010)从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角度来粗略探讨了戴维森的隐喻观点。第三,对戴维森隐喻观点持中立态度。陈嘉映(2002)从“说理”角度来考察隐喻。(③关于陈嘉映的“说理”方法,请参考《说理》第二章内容(陈嘉映,2011:46~69)。)与哲学家相比,语言学家对戴维森隐喻观的重视程度还有所欠缺。林书武(1997)在有关综述中就没有涉及戴维森。(④ 这里并非对林教授的工作有所责难,因为WMM中译本在1998年才面世,而林教授的文章在1997年就发表了。)

当前学界对戴维森隐喻观的理解存在缺憾,尤其是反对者和支持者:反对者只将焦点集中在WMM上,他们就没有考虑戴维森的出发点和他所体现出来的维特根斯坦思想渊源;支持者虽用戴维森的其他观点来为戴维森的隐喻观辩护,却同样忽视了WMM所体现的维特根斯坦哲学视角。几乎所有学者都忽视了戴维森自己作出的有关回应。

1993年,戴维森曾针对Scholz的批评给出了七点回应:(1)他在WMM中并没有打算提出任何隐喻理论,对隐喻的论述是基于他对语言意义所采取的形式化策略,因此隐喻等修辞手法不属于、同时也不是他的形式语义学所关注的内容;(2)假如要对隐喻进行纯粹语义分析,那么隐喻本身包涵的许多重要方面就会丢失;(3)戴维森撰写WMM主要有两个目的,即试图表明“隐喻意义”和“认知内容”概念的空洞性,因为它们并不具有解释力,隐喻所产生的效果和构成隐喻语词的字面意思密不可分;(4)隐喻是有生命的,当隐喻“死亡”时(亡隐喻),它的意义就成为语词字面意义的一部分;(5)戴维森认为,对“隐喻意义”论证的工作本身就是无穷无尽的,因此想要提出有关“隐喻意义”和“认知内容”存在的充要理论是不可能的,比如文学批评家对文学作品中隐喻的理解和解释需要洞见、审美、历史知识以及熟知等,“但是把文学批评技巧转换成某种对严格语言学理论模仿的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Davidson,1993:173);(6)戴维森赞赏格莱斯的会话策略理论,他之所以赞同格莱斯将语义和语用进行区分,是因为这样可以“把交流过程中所展现的那些能够被非形式化处理的和那些可以被形式化处理的分开……在这一切工作之后所剩下的就是字面意思”(Davidson,1993:173);(7)隐喻常使我们把一个事物看作另一个事物,这就是“看作”(seeing as),“我认为维特根斯坦和其他人早就对他们(包括我)所言的看作的姿态有非常清楚的展示:对理解某命题内容而言,存在着许多非常重要的,但是又不能被归为这个或那个具体理解经验的经验。如果那些(鲜活的、活跃的、活的)隐喻的核心功能所归纳的就是这些经验,那么就没有任何指称或真理论能够处理隐喻所拥有的与众不同之处”(Davidson,1993:173)。

这样看来,隐喻并不是戴维森的形式语义学所关注的内容。分析哲学所探讨的都是陈述句式命题,不是疑问句、比喻等语句。倘若从分析哲学视角来研究隐喻,分析哲学家只能关注构成隐喻的语词,其意义也就是这些语词的字面意义。也就是说,隐喻如果被放在分析哲学的研究视野中,它就被“降级”为跟陈述句类似的命题了。“他是头狮子”的意思在分析哲学家看来,就好比“水是H2O”。根据真值条件语义学,“他是头狮子”的逻辑真值为假,因为人不是狮子,因此无意义。而“水是H2O”的逻辑真值为真,因此有意义。如果从“真值条件语义学”以及分析哲学视角来考察隐喻,隐喻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尽管如此,戴维森并不否认隐喻所具有的特殊意义。要给隐喻所具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意义留下可供讨论的空间,前提就是要把语言交流中的形式化和非形式化的方面区分开来。

三、戴维森隐喻观点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思想的四个关联

笔者从不同学者的回应综览中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学界没有关注到戴维森隐喻观点中的维特根斯坦思想渊源。戴维森和维特根斯坦并不是同时代的人,但从分析哲学史来说,戴维森的哲学观点深受维特根斯坦思想影响,尤其是语义学。在WMM中,戴维森虽然表面上在谈隐喻及其意义,但本质上是在思考语义学问题。本文认为在WMM中可以发掘出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渊源。尽管戴维森在WMM以及回应中反复提到维特根斯坦有关语言哲学的观点,但他没有把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对他的隐喻观点的具体影响有条理地表达出来。为了发掘出WMM中存在的维特根斯坦思想渊源,本文将结合WMM文本、戴维森的回应和维特根斯坦文本展开论述。

1. 隐喻意义的“划界”与《逻辑哲学论》中“划界”的关联

在《逻辑哲学论》(简称TLP)中,维特根斯坦表明,他的工作是要对“可说的”和“不可说”的进行划界。(⑤具体内容参见TLP序言以及命题7。本文使用的TLP的英文版是Joseph基于奥格登和兰姆西1922年译本进行修订后的版本,中文版是贺绍甲2005年译本(维特根斯坦,2005)。贺绍甲译本是基于麦吉尼斯和D. F.佩尔斯的1961年英译本翻译而来的,参见Wittgenstein(2014)。)在TLP框架中,“可说的”主要指能够用形式化语言表达的内容,例如科学命题;“不可说的”指不能用形式化语言表达的内容,例如伦理学命题。从上文戴维森的第6点回应中可以发现他跟维特根斯坦的相似之处:戴维森在讨论隐喻时,他的目的是对隐喻的“形式”方面(隐喻意义)和“非形式”方面(隐喻使用和理解)划界。在隐喻的“形式”方面,戴维森运用了他的“真值条件语义学”。基于这个观点,戴维森认为隐喻没有“额外”意义(从语义学角度)。对于“非形式”方面,戴维森主要关注隐喻的具体“使用”。这种使用观意味着对隐喻现象进行语用分析。正是从使用的角度出发,戴维森对隐喻的关注从早期维特根斯坦形式语言视角转向了后期日常语言的视角。

2. 隐喻意义的理解在于隐喻的使用跟后期维特根斯坦语义思想的关联

戴维森有关隐喻意义和隐喻使用的观点跟后期维特根斯坦有关语词意义和语词在语言游戏中使用的观点在很多方面不谋而合。戴维森在WMM中指出:“我不赞同对隐喻如何取得惊人效果的那种说明……我的讨论依赖于语词的含意与使用语词来做的事情之间的区别。我认为隐喻仅仅属于语言使用的范围。”(戴维森,1998a:845)戴维森对隐喻意义和隐喻使用的区分跟维特根斯坦相似。戴维森在否定了“隐喻意义”的存在后,宣称隐喻意义就是其字面意义。这样一来,戴维森将对隐喻“意义”的讨论转换成有关隐喻具体使用的讨论。戴维森宣称,隐喻的“意义”就是其在语言中的具体使用。除了理解隐喻字面意思以外,如果想要理解隐喻的目的、功能或效果,我们应该关注隐喻的实际使用,这同时也是从语义学到语用学的转变。维特根斯坦在PI开头,把目光集中在语词的意义上,他有关语词意义最重要的论点就是“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1、§43)。(⑥本文凡涉及PI的,在没有特殊说明时,指的是该书第一部分。按照惯例,笔者在引用PI时不说明具体页码,而是具体小节,英文版参见Wittgenstein(2009)。笔者使用的PI中译本是韩林合2015年译本(维特根斯坦,2015)。)Schroeder表明,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对牛津日常语言哲学学派思想有重要影响。作为该学派的代表,格莱斯会话原则以及对日常语言的语用学分析都是后期维特根斯坦“意义在于使用”观点的继承和发展。(⑦具体内容请参阅Schroeder(2006:237~240)。)戴维森在回应中也表明,他对隐喻“形式化”和“非形式化”的区分跟格莱斯的方法相似。

维特根斯坦借助语言游戏来探讨语词的具体使用,并且他对这些不同语言游戏采取了“综览”式考察。在PI第122节中有如下论述:“综览式表现促成了理解,后者恰恰在于:我们‘看到诸关联’……综览式表现概念对于我们来说具有根本的意义。它标示了我们的表现形式,我们察看事物的那种方式。(这是一种‘世界观’吗?)”本文认为戴维森在讨论隐喻具体使用的时候同样采取了维特根斯坦的“综览式”视角。

维特根斯坦同时也谈到语词的使用会受到规则制约(§80~§85;§230~ §237)。当然,维特根斯坦并不是说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则,因为我们在“盲目地遵守规则”(§219)。对戴维森而言,在隐喻具体使用中并不存在某种具体规则,这或许能够解释为什么隐喻是“歧义”的:“我们或许能把隐喻解释为一种含混性……在隐喻的语境中,某些语词既具有新的意义也具有惯有的意义,而隐喻的力量则依赖于我们在这种意义之间犹疑不定的不确定性。”(戴维森,1998a:848)当隐喻“死亡”时,隐喻的“用法”也消失了。这表明:“任何一种关于隐喻意义或隐喻真理的理论都无法帮助说明隐喻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戴维森,1998a:862)笔者认为,隐喻的核心特征——用法——是不受规则制约的,只有通过具体用法我们才能理解隐喻。“区别出隐喻的东西并不是意义而是使用——就此而论,隐喻像是论断、暗示、说谎、允诺或批评。”(戴维森,1998a:862)按照使用的观点,亡隐喻根本不是隐喻,因为它们已不再被隐喻性地使用。(⑧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批评者和支持者纷纷拿“亡隐喻”来批判或支持戴维森。亡隐喻不是隐喻是因为它们的隐喻意义已经转变成字面意义,例如“瓶口”“光波”,最初它们是被当作隐喻使用的。)

3. 对隐喻“认知意义”的批判与《哲学研究》中有关“感觉的内部对应物”中的反驳的关联

戴维森认为隐喻除了字面意义之外不存在任何“认知内容”或“特殊意义”的观点和维特根斯坦在PI第243节到315节中有关“私人语言”的论述以及第491节到第596节中有关“感觉的内部对应物”假设的思考有很多相似之处。戴维森说:“在关于隐喻的通常看法中存在一种不融洽状态……一方面……隐喻做出了平铺直叙的话语无法做出的事情;另一方面,它想要通过求助于认知内容来说明隐喻的所作所为,而这种认知内容恰恰是平铺直叙的话语旨在表达的那种东西。只要我们处于这种心智框架之中,我们就必须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对能够通过求助于认识内容来说明隐喻这一点表示怀疑。”(戴维森,1998a:864~865)有关“认知内容”的预设是源于这样的观点:在隐喻中存在着某种额外的“隐喻意义”,而且必须要有指称。相似地,在隐喻的“隐喻意义”中必须要有指称,即“认知内容”。这个情况跟维特根斯坦有关“感觉的内部对应物”假设的讨论相似:我们假设在疼痛之外还伴随着某种与疼痛对应的“内部事物”的存在,好像必须要有某个叫做“牙疼”的物体存在。(⑨有关“牙疼”的思考,请参阅PI第223、267及655等小节。)维特根斯坦在PI中否认了诸如“内部事物”的存在。例如,疼痛是用特定疼痛行为来表达和理解的。“信心感受。它如何表露于行为之中?”(§579)维特根斯坦认为:“一个‘内在的过程’需要外在的标准。”(§580)戴维森同样否定了隐喻存在某种内部意义。对于“隐喻意义”和“认知内容”,他的视角跟维特根斯坦视角吻合,都是“反心理主义”。

假如承认隐喻中“认知内容”的存在,并且关注隐喻具体“使用”,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试图求助于一种隐匿的信息来说明隐喻的理论……从根本上陷入了混乱。无法得到任何这类说明或陈述,因为这种信息根本不存在”(戴维森,1998a:867~868),以及以下可能的结果——“玩笑,梦或者隐喻就像是一幅图画或是当头一棒,使我们意识到某个事实——但并不是通过代表(或表达)这个事实来做到这一点的” (⑩笔者认为牟博在这里将“a bump on the head”译为“当头一棒”不恰当。戴维森这里的表述跟维特根斯坦的有关表述有关联。对比PI第119节:“哲学的结果是某句单纯的胡话之发现和理智在冲撞语言的界限时所得到的肿块。它们,这些肿块,让我们意识到了那种发现的价值。”在这里,“bump”被韩林合译为“肿块”是比较贴切的。所以基于维特根斯坦的理解,戴维森的原话也可以被翻译为“头上的一个肿块”。而这个“肿块”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我们为了理解并发现隐喻所存在的“隐喻意义”或“认知内容”而作出的精彩描述撞到了语言的界限。)(戴维森,1998a:866)。在此,戴维森的描述跟维特根斯坦在PI中假想的对话者所处的情形相似。这个对话者为了找到有关感觉所对应的“心理物体”,不停地敲打自己的脑袋以便想出某种解决方法。维特根斯坦不断宣称哲学问题的产生就是哲学家误解了日常语言:“如下做法显示了一种根本性的误解:为了弄清楚关于感觉的哲学问题,我倾向于观察我的现在的头疼的状态。”(§314)“你在哲学中的目标是什么?——给苍蝇指明从捕蝇杯中出来的出路。”(§309)很多隐喻阐释者头上之所以会产生“肿块”,主要是他们误解或混淆了隐喻意义和隐喻使用。

对后期维特根斯坦来说,语词的特殊意义或与意义相对应的心理图像都是神秘理解,是一种“心理主义”。当哲学家(语言学家)开始搜寻隐喻中那种额外神秘之物时,哲学(语言学)问题就产生了。这可能跟语言的外部形式有关,其源头就是TLP中的指称主义。(⑪有关TLP中的“指称主义”请参阅Schroeder(2006:30~38)。具体表述可参见第1节到第2.063节以及第2.1节到第3.5节。)在指称主义框架内,每个语词都有与外部世界相对应的客体。命题是由基本命题按照句法配置而成的整体,因此对命题的逻辑分析就好比化学分析——假如水可以被化学分析为H2O,那么命题也应被分解成相应的逻辑句法形式。如果从维特根斯坦的“指称主义”视角来考察戴维森的隐喻观,我们可以发现,所有承认隐喻有额外意义的学者们都在对隐喻从事某种逻辑(化学)分析工作,包括隐喻“互动论”和“心理分析理论”。后期维特根斯坦对“指称主义”的解决方案是从整体上否定“心理图像”(内部事物)的存在。这样一来,维特根斯坦从有关命题意义“逻辑分析”的视角转向了日常语言的“使用”视角。笔者认为,戴维森对“隐喻意义”的否定以及认为隐喻意义理解只能通过隐喻具体使用来获得的观点,就是一种维特根斯坦式的思考方法和看待问题的视角。

“一旦我们理解了一个隐喻,我们就可以把我们把握住的内容称作‘隐喻的真理’,(这时)我们才能说‘隐喻的意义’是什么。可是,简单地把这种意义纳入隐喻,这种做法就如同是通过说一粒药丸具有催眠作用来说明这粒药丸之所以使你入睡的原因。可以脱离语言使用的特定语境向语词和语句指派字面意义和字面上的真值条件,这便是论及这些字面意义和字面上的真值条件这种做法之所以具有说明力的原因。”(戴维森,1998a:846)很多反对者和拥护者经常引用这段话来为他们自己辩护。如果从维特根斯坦在PI中对“感觉的内部对应物”论述视角出发,我们会对戴维森在这里的意图和观点有更好的理解。理解隐喻的意义有两个前提:首先,要理解构成隐喻语言中诸语词的意义;其次,需知道怎样使用隐喻。这两个前提都跟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在于使用”论点密切相关。在PI中,意义不是私人的而是公共的,这个论点是由维特根斯坦在对“私人语言”和“感觉的内部对应物”进行分析和批判时提出来的。日常语言中语词的意义通过具体使用而获得,尽管语词意义可以用实指动作来“定义”和“解释”,但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实指定义只是我们学习语言的最初步骤。维特根斯坦对实指定义和实指解释的讨论主要集中在PI前137小节,其主要背景是“奥古斯丁语言图像”。需再次强调,我们是通过具体使用语词来理解或学会语词的意义,具体使用语词的情况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谓具体的“语言游戏”。当维特根斯坦宣称意义就是使用时,他真正想要表达的是:如果参阅具体语言游戏,我们学会或知道如何恰当地使用这些语词,那么可以说,我们理解了语词的意义。从语言游戏的角度来考察戴维森的隐喻观点,他的大部分观点或许会变得更合理。

戴维森和维特根斯坦“反心理主义”的核心论点在于:在理解语言意义过程中,“没有任何东西被隐藏”。维特根斯坦在讨论“感觉的内部对应物”时,他反复强调,在这些现象背后“没有任何东西被隐藏”,例如牙疼。“ 一个命题如何做到这点?——难道你不知道这点吗?的确没有什么被掩盖起来了。”(§435)“人们或许想谈论这个词在这个命题中的功能。好像这个命题是这样一种机制,在其中这个词具有一种特定的功能。但是,这种功能在于什么?它如何显露出来?因为可是没有任何东西被隐藏起来了,我们可是看到了整个命题!这种功能必须在演算的过程中显示自身(意义体)。”(§559)维特根斯坦在这里的论述和戴维森的“药丸”类比非常相似:在疼痛中“没有什么东西被隐藏” ,是因为疼痛既可以通过行为来表达,也可以通过语言来表达(言语行为)。同维特根斯坦相同,戴维森对于隐喻“认知内容”的否定是为了表明在表达隐喻的语言中“没有任何东西被隐藏”。隐喻意义就是其字面意义,掌握隐喻即知道恰当地使用隐喻。

4. 戴维森和维特根斯坦都认为理解隐喻或语言就是一种哲学“洞见”

戴维森曾表明,他在WMM中并非想要创造某种隐喻理论。他大部分工作都在从不同角度来考察隐喻的意义,包括不同语境、撒谎、对“亡隐喻”的分析等。笔者认为,戴维森在WMM中对隐喻的态度和维特根斯坦在PI中的元哲学观点类似。维特根斯坦在PI中并没有提供任何哲学“理论”,他的哲学方法是描述而非规定式的:“我不可以建立任何形式的理论。在我们的考察中不可以出现任何假设性的东西。一切解释均需去除,出现在其位置之上的只能是描述……它们是经由一种关于我们的语言的工作过程的洞见而得到解决的……”(§109),“哲学不应当以任何方式损害语言实际的用法,因此,最后它只能描述它”(§124)。戴维森对隐喻的视角和方式跟PI中的哲学研究方法和视角一致,他对不同的隐喻现象进行了描述和类比。戴维森研究隐喻的目的和维特根斯坦是一样的,他们都是为了对所讨论的主题获得深刻的哲学“洞见”。

根据笔者对1930年左右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合作者弗里德里希•魏斯曼所保留的有关纪录的研究,发现维特根斯坦的“洞见”理念在魏斯曼那里得到了系统论述。(⑫ 魏斯曼是维也纳小组重要成员,他在20世纪30年代曾和维特根斯坦有过密切的哲学合作,是维特根斯坦哲学转变时期的重要见证人,参阅徐强(2016/2018)。)他在《我如何看待哲学》中论述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洞见”:“我们也可以帮助提问者一开始就对他所探求的东西的本质获得更加深刻的洞察——使他看清楚问题中的概念和表达模式。和给他提供些公理的证明相比,更为重要的是改变他看问题的视角”“哲学中最重要的就是不断地进行突破,以达到某种深刻的洞察——这是某种积极的东西——不仅是驱散迷雾以及揭露伪问题”(Waismann,1968:20~21)。因此,戴维森在WMM中通过对隐喻意义的讨论所体现的有关语义学的哲学“视角”是跟PI中的语义学“视角”一致的。戴维森在他回应的第2、3、7点都跟魏斯曼所描绘的哲学“洞见”有关。

结语

从分析哲学史角度来看,戴维森早期的“真值条件语义学”跟维特根斯坦在TLP中设想的形式语义学框架是一致的。正是基于这点,戴维森跟早期维特根斯坦类似,在讨论隐喻现象时,他把隐喻意义和对隐喻意义的把握作了严格区分。隐喻的意义在戴维森的语义学观点中只关乎其字面意义,隐喻出现的语境并不是其关注点。后期维特根斯坦转向了日常语言的考察,同时他认为我们对语词意义的理解在于语词的具体使用,正是在使用过程中我们把握住了语词的意义。

在WMM中,戴维森看似在讨论隐喻的意义,其实他讨论的核心还是语词的意义。隐喻只是一种语言现象,对隐喻意义的理解和把握需要联系具体语境、历史、文化等因素,这也是最复杂和困难的。正是因为这种困难,戴维森在WMM中指出,可以存在对隐喻意义的不同理解,其中一种理解就是所谓的“隐喻意义”。戴维森在反驳隐喻“认知意义”时,他的目标在于指出该概念的空洞性。戴维森和维特根斯坦一样,都反对在语言意义背后存在着“意义体”“心理图像”,他们都是坚定的意义“反心理主义者”。戴维森在反驳隐喻所具有的“隐喻意义”和“认知内容”以及在讨论隐喻具体使用时,他的讨论视角和元哲学观点都跟维特根斯坦在PI中的语言哲学观点存在关联。

参考文献

Black M.

How metaphors work:A reply to Donald Davidson

[J]. Critical Inquiry 1979,6(1):131~143.

DOI:10.1086/448033      URL     [本文引用: 1]

Booth W C.

Ten literal “theses”

[J]. Critical Inquiry 1978,5(1):175~176.

DOI:10.1086/447981      URL     [本文引用: 1]

Cohen T.

Metaphor and the cultivation of intimacy

[J]. Critical Inquiry 1978,5(1):3~12.

DOI:10.1086/447969      URL     [本文引用: 1]

Crosthwaite J.

The meaning of metaphors

[J].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85,63(3):320~335.

[本文引用: 1]

Davidson D. Reply to Oliver Scholz[M]//Stoecker R. Reflecting Davidson: Donald Davidson Responding to an International Forum of Philosophers. Berlin:W. de Gruyter, 1993: 172~175.

[本文引用: 3]

Davies M.

V—Idiom and metaphor

[J].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1983,83(1):67~86.

[本文引用: 1]

Goodman N.

Metaphor as moonlighting

[J]. Critical Inquiry 1979,6(1):125~130.

[本文引用: 1]

Harries K.

The many uses of metaphor

[J]. Critical Inquiry 1978,5(1):167~174.

[本文引用: 1]

Hesse M.

Unfamiliar noises

[J].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1987,61(1):301~311.

[本文引用: 1]

Kittay E F. Metaphor as rearranging the furniture of the mind:A reply to Donald Davidson’s “What metaphors mean”[M]// Radman Z. From A Metaphorical Point of View: A 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 to the Cognitive Content of Metaphor. Berlin:W. de Gruyter, 1995: 73~116.

[本文引用: 1]

Kotzé B.

Why metaphors have no meaning:Considering metaphoric meaning in Davidson

[J].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2001,20(3~4) : 291~308.

[本文引用: 2]

McGuire J M.

Davidson on metaphorical meaning:A reply to Stainton

[J]. Dialogue: Canadian Philosophical Review/Revue Canadienne de Philosophie, 2003,42(2):355~362.

[本文引用: 1]

McGuire J M.

Davidson on meaning and metaphor:Reply to Rahat

[J]. Philosophia 2004,31(3):543~556.

[本文引用: 1]

Moran R.

Seeing and believing:Metaphor,image,and force

[J]. Critical Inquiry 1989,16(1):87~112.

[本文引用: 1]

Novitz D.

Metaphor,Derrida,and Davidson

[J].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1985,44(2):101~114.

DOI:10.2307/430513      URL     [本文引用: 1]

Robinson R C.

Causation as metaphor—A catachresis

[J]. Rupkatha Journal on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 in Humanities 2011,3(1):181~190.

Rorty R.

Unfamiliar noises

[J].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1987,61(1):283~311.

[本文引用: 1]

Scholz O R. “What metaphors mean” and how metaphors refer[M]// Stoecker R. Reflecting Davidson: Donald Davidson Responding to an International Forum of Philosophers. Berlin:W. de Gruyter, 1993: 161~171.

[本文引用: 1]

Schroeder S. WittgensteinThe Way Out of the Fly-Bottle[M].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6.

[本文引用: 2]

Stern J.

What metaphors do not mean

[J]. 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 1991,16(1):13~52.

[本文引用: 1]

Swanson D R.

Toward a psychology of metaphor

[J]. Critical Inquiry 1978,5(1):163~166.

[本文引用: 1]

Waismann F. How I See Philosophy[M].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68.

[本文引用: 1]

Wittgenstein L.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M]. 4th ed. Chichester: Blackwell, 2009.

[本文引用: 1]

Wittgenstein L.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M]. Joseph M A(Ed.). Peterborough: Broadview, 2014.

[本文引用: 1]

陈嘉映.

说隐喻

[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34(6):3~17.

[本文引用: 1]

陈嘉映. 说理[M].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11: 46~69.

[本文引用: 1]

戴维森. 隐喻的含意[M]// 马蒂尼奇.语言哲学.牟博,杨音莱,韩林合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8a: 843~870.

[本文引用: 10]

戴维森. 真理与意义[M]// 马蒂尼奇.语言哲学.牟博,杨音莱,韩林合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8b: 127~152.

[本文引用: 1]

林书武.

国外隐喻研究综述

[J]. 外语教学与研究, 1997(1):14~22.

[本文引用: 1]

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M].贺绍甲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5.

[本文引用: 1]

维特根斯坦. 哲学研究[M].韩林合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5.

[本文引用: 1]

徐强.

魏斯曼论“实指定义”

[J].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6,32(4):3~8.

[本文引用: 1]

徐强.

对维也纳小组在1930年代有关维特根斯坦哲学理解的微观考察

[J].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18,40(9):129~137.

[本文引用: 1]

严苡丹.

对戴维森隐喻理论的评述

[J]. 理论界, 2010(12):165~166.

[本文引用: 2]

张瑛.

论非认知主义隐喻观——从戴维森到勒珀和斯通

[J]. 世界哲学, 2014(3):52~58.

[本文引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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